根据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现将我院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曾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岗位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如实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收取考试费50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图书馆417房间)。
联系人:苏老师
咨询电话:024-88797909
2、笔试、面试、考核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我院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拨打咨询电话查询成 绩。面试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 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
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