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18名。其中:综合类岗位115名,教育类岗位78名,卫生类岗位25名。招聘的岗位和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东营市常驻户口或东营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户籍可放宽到山东省范围;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1975年7月26日至1992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六)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七)博士研究生没有设置具体岗位,只要符合我县专业要求,可采取面试方式,直接聘用;
(八)各类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2011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设置表》。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垦利县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准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6日8:00—7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 2011年7月27日8:00—7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 2011年7月27日8:00—7月30日16:00。
报名网站: 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kenli.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
2、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的最后一天,随报随审)。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回答报考人员咨询。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务于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8月2日—8月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经确认后免收考务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27日-7月29日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原人事局)305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须提供: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