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泰安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根据全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以及岗位空缺情况,今年我市采取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择优聘用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即高中或初中毕业直接考入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或泰安生源;
(七)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泰安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4日 9:00-31日16:00
网上初审:2011年7月24日11:00-8月1日18:00
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网:http://taks.tar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地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县市区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各县市区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各县市区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网上审核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1年7月24日-8月3日16 :00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泰安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8月10日-1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