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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简章
2012-05-07 08:56  华图网校 点击: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省联社统一组织进行。

  (四)面试分数的公布

  面试成绩录入汇总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成绩高低,依序确定体检人选。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公共课成绩的顺序进行比较,依分数高低确定人选。自愿弃权和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依序进行递补。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考察

  应届毕业生和在派遣期的往届毕业生在毕业院校进行考察;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生考察工作由各市统一组织,原则上采取函调的方式。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省联社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同一县(市、区)服务期应满五年。否则,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十二、岗前培训

  试用期员工的岗前培训采取基础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级组织进行。基础培训由各办事处(市联社)组织,内容包括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法律法规、金融从业人员职业操守、风险合规、案件警示教育、企业文化等;专业培训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主要以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主。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培训结束后,要组织严格的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对不合格者,由各办事处(市联社)组织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考试、考核再次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十三、薪酬待遇

  录用员工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所在单位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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