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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西太原市国资委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2-05-22 10:57  华图网校 点击: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太原市国资委面向太原市10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招聘职位及名额

  (一)太原市国资委老干部管理中心,全额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转属改制下放城区企业、刚玉集团及有关企业的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的管理工作。

  本次招聘科员2名(管理岗位1名、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形式、招聘条件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社会公德,具有社会责任感,热爱老年服务事业。

  2、全日制本科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秘书学、文秘学、现代秘书和老年服务专业。

  3、具有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

  4、具有较强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并有本市户口,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6、有从事企业老干部管理服务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 5 月21日8:00——2012年 5月 27日24:00。

  四、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请通过太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报名,报考人员应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太原市国资委具体负责实施。

  应聘人员预先准备好报名必备有关材料,通过网上报名页面,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市国资委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并在报名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审核意见。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太原市国资委人事培训处接受资格复审。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实有困难,可在考察时提供。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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