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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西省关于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2012-06-19 14:37  华图网校 点击:

  (1)应聘人员对在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设岗县负责审查报考本县特设岗位应聘人员的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照片不符合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时,限报一个县一所农村学校的一个岗位。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以修改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各设岗县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人 员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不得更改。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 (红底或蓝底),符合网上报名所提示的照片规格和要求。凡用手机拍摄或有景物背景的照片均为不合格。

  (3)报名期间,山西毕业生网每两天公布一次空岗名单,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选报时参考。

  (4)有关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设岗县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登录山西毕业生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15日上午。7月9日开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准考证。

  2、面试时间:笔试评卷工作结束后,即可组织面试。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但应于2012年8月10日前结束。

  3、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进行。

  (2)笔试时,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审验参加笔试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时,市和各设岗县必须派专人严格审验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准考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备查)、网上报名登记表原件(留存备 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三支一扶中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 业毕业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的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前,必须严格审验其毕业证书、学 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检及递补

  按《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附件一)的规定执行。

  (四)公示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1、各设岗县教育局务于2012年8月14日前将《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拟招聘特岗教师一览表》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务于8月16日前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2、省招聘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于2012年8月17日—24日在山西毕业生网予以公示。

  (五)集中培训和认定教师资格

  各设岗县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取得培训合格成绩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招聘特岗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培训工作要求在8月28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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