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签订聘用合同和上岗任教
8月31日前完成签订聘用合同、到设岗县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拟聘特岗教师。
四、招聘工作要求
1、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 选派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招聘特岗教师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确保招聘的特岗教师于今年秋季中 小学开学前到校任教。
2、招聘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3、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中关于特岗教师招聘经费的统筹办法,安排好今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招聘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厅人事处反馈。
联 系 人:省教育厅人事处 徐岩章
联系电话: 0351-3040164
传 真: 0351-3040164
电子邮箱: qishut@163.com
附件:
1、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