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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晋源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2012-06-26 09:04  华图网校 点击:

 晋源区二○一二年度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导读]

  招聘名额:100名

  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

  户籍要求:山西省户口或山西省生源

  报名时间:6月28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太原市晋源区教育局(乘804、856、848路公交车晋源新城下车)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严重缺编的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区政府二○一二年第四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教师法》,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实把优秀人才引进我区教师队伍中,促进我区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教师共计100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人,姚村镇范围18人(小学7人、初中11人);晋祠镇范围20人(小学6人、初中14人);晋源区实验中学高中20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条件的中等院校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范围

  1.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

  3.户口及年龄要求:

  (1)面向山西省全省范围招聘中小学教师,户口必须属山西省或山西省生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晋源区公办学校、区实验幼儿园代课一年以上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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