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递补原则
在体检、考核和公示、聘用三个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需递补时,只递补一轮,如果递补对象因考试总成绩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果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递补对象。
十、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南部县人社局、南部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1年南部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考聘条件一览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部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