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2年4月26日至4月28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和审核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公布成绩,富顺县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招考主管机关和富顺县纪委(监察局)指导和监督。
(一)报考比例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每一个岗位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划定笔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择优聘用,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
2、笔试内容:
(1)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市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2)专业科目分为《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教育法规与政策。《医学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具体测试管理学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个招考岗位专业科目的具体测试内容
以上科目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上发布。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4月18日至19日在工作时间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于2012 年4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公布。
4、笔试时间:2012年4月29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2年5月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7、笔试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2年5月9日当天17:00点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登记,2012年5月11日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2年5月1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须在笔试之前(即4月29日前)报送面试方案,县招考主管机关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5月11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和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2年5 月14日至5月15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2年5月21日前(21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2012年5月24日—31日,各招考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