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医务、城管及其他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医务、城管及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就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医务、城管及其他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5月30日-2012年5月31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岗位代码为1201001、1201002、1201003、1201004、1201005、1201006、1201007、1201008、1201009、1201010、1201011、1201012、1201013、1201014、1201015、1201016、1201017、1201018、1201019、1201020、1201021、1201022、1201023、1201024、1201025、1201026、1201027、1201028、1201029、1201030、1201031、1201032、1201033、1201034、1201035、1201036、1201037、1201038、1201039、1201040、1201041、1201042、1201043、1201044、1201045、1201046、1201047、1201048、1201049、1201050、1201051、1201052、1201053、 1201054。
(二)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6月6日-2012年6月7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岗位代码为1201055、1201056、1201057、1201059、1201061、1201062、1201063、1201064、1201065、1201066、1201067、1201068、1201070、1201071、1201072、1201075、1201076、1201077、1201079、1201080、1201081、1201084、1201086、1201088、1201089、1201092、 1201097、1201098。
(三)公开招聘城管及其他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6月6日-2012年6月7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岗位代码为1201100、1201101、1201102、1201103、1201104、1201105、1201106、1201107、1201109、1201110、1201111、1201112。
(四)公开招聘区广播电视中心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5月30日-2012年5月31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岗位代码为1201108。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排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不再作任何通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教师岗位2012年6月1日9:00—12:00;医务人员岗位2012年6月8日9:00—12:00;城管及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岗位2012年6月8日9:00—12:00;区广播电视中心人员岗位2012年6月1日9:00—12:00。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地点:涪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10-5号;电话:0816-2263757)。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带的材料
1、《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提供此两类身份证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提供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待领取身份证后到资格复审单位进行确认);
3、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应同时带上学位证。因地震等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注明本人毕业证书编号的学历证明)。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带上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各岗位面试时间:教师2012年6月2日;医务人员2012年6月10日;城管及其他事业单位人员2012年6月9日;区广播电视中心人员2012年6月3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