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大专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自2011年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障待遇落实。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5%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公室)于2012年5月25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及有关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招募岗位计划(附表1)。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日8:00至6月3日18:00.报名地点为所报服务地省辖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具体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表2.
2、资格审查与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考生报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见附表3)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当年毕业的证明并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2)2011年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于6月8日至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禁止他人代领。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