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以及《曲靖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行统一笔试的通知》(曲教学〔2011〕1号)精神,经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1年,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各级各类有进人计划的公办学校聘用教师,一律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公开招考,统一参加曲靖市教育局组织的笔试,以县教育局为招考单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办理政策性加分、面试、考核、体检、录取,报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现将沾益县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和编制、岗位严格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总成绩排序,高分优先选择岗位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2、报考高中层次的,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相同;报考初中层次的,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相同;报考小学层次的,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报考幼教岗位的,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具有幼教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高层次学历或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低报对应的岗位(报考小学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学科可相同或相近)。
3、考生父母或配偶只要其中一人的户口在沾益县内(或在沾益工作)的,且有相关证明材料,该考生可比照沾益县生源参加报名考试。
4、县外人员到我县报考,必须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具有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相同。
三、招聘岗位
2011年沾益县教育系统共招聘52名教师,其中免费师范生3名,根据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由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6名;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参加全市统一笔试招聘教师43名。招聘岗位如下:
(一)免笔试签订就业协议免费师范生岗位
沾益县第三中学:高中英语1名。
沾益县第四中学:高中物理1名。
沾益县花山中学:初中体育1名。
(二)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罗木中学:初中英语1名。
白水二中:初中英语1名。
菱角三中:初中计算机1名。
麻拉学校:初中计算机1名。
炎方磨嘎柯松树校点:小学语文1名。
菱角乡稻堆小学:小学数学1名。
(三)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参加全市统一笔试招聘43名教师岗位
1、高中教学岗位5个:
高中数学2名:县一中1名、县四中1名。
高中历史1名:县四中1名。
高中地理1名:县一中1名。
高中物理1名:县三中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