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硕士研究生岗位11个(详见招聘计划表一);
(二)本科毕业生岗位6个(详见招聘计划表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曲靖日报》、《曲靖市人事人才网》、《曲靖党建网》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由学校组织进行,采取现场报名。
2.市卫生局和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信息和证件。
3.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紧缺急需专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降低报考比例。
(三)笔试。
1.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免笔试,考核根据岗位性质和要求采取试讲、面试和操作测试等多种形式择优招聘。
2.报考本科岗位的须进行笔试,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岗位的须参加本科岗位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为250分,公共科目占100分,专业科目占150分。公共科目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1版)》;专业科目考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四)笔试加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符合加分的人员,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面试。
1.面试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7人以上组成。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布。特殊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方能进行,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聘用。
3.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