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曲靖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行统一笔试的通知》(曲教学〔201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控制的原则。
(三)坚持教师资格准入的原则。
(四)坚持宏观指导、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富源县2011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进人计划179名,其中25名进人计划用于接收定向招聘和免试安置毕业生(定向招聘20人、免试安置免费师范生2人、免试安置省运会、省城运会比赛取得第一名3人)。余下154名进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师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1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四)县外人员到我县报考,必须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持有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相同。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按要求参加笔试。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1年毕业的学生。
2.现役军人。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6.曾 在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中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员:考试作弊的人员、在报考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而放弃资格复审的人 员、进入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而放弃面试的人员、通过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用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而不到所报考岗位工作的人员。
7.事业单位、党政群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我县在职特岗教师如需报考,必须于报名之前与甲方解除《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报考高中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本科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中师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小学岗位的可不受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制)。
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考时只填报考学科,不填报具体设置岗位的学校。
(二)报名时间:2011年8月24日至2011年8月27日,共4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富源县教师进修学校。
(四)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交近 期免冠半寸同底彩照三张。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书面的未就业保证证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书》、生源地县级及 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予报名,隐瞒婚姻状况的将 视为提供虚假信息,取消相应的报名、笔试、面试等资格,并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所有公开招聘考试。
(五)报名费用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200元/人。
(六)开考比例
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削减岗位数。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由富源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并于2011年8月28日内完成报名事项。
(七)相关规定
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即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五、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审题、保密、试卷制作、阅卷、登分、提供成绩等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考点设置、制作准考证、监考、试卷接送、保密等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项考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笔试时间:2011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科目设置及教材: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满分为50分,《教育心理学》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教法技能》满分为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设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岗位二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笔试设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共13个教育学科。小学、幼儿园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教共8个教育学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笔试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2011年5月第二次印刷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中、小学版)为主要参考教材。专业知识、教法技能的笔试以曲靖市教育局编写的各教育学科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考生可自行到曲靖市教育局网上下载。
(四)发放准考证时间:2011年9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