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方式: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对部分特殊岗位及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岗位面试人员。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有学科、门类、专业要求的以专业知识为主,报考岗位没有专业要求的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等额进入笔试或面试人员,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面向彝族支系山苏村(社区)书记、主任招聘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4、体检、考核、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顺延,考核合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2012年应届毕业生于2012年7月30日前凭毕业证原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来办理或毕业证上的学历和专业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顺延替补,不足递补的岗位,视为空岗。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费由本人承担),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2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于2012年4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新平会堂一楼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七、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在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其他要求
1、招聘过程中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1)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以上条件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3)以上两项条件相同者,具有招聘单位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4)以上三项条件都相同者,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2、公开招聘过程中,符合回避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和聘用资格。凡在考试中作弊,在报考资料中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九、未尽事宜,由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