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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云南寻甸县教育系统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12-05-10 11:39  华图网校 点击:

  为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 〕55号)文件精神,现将寻甸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尚未就业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民族中学政治岗位专业要求民族学),同时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资格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具有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等级(语文岗位二级甲等及以上)。

  4. 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寻甸县第一中学

岗位

学历条件

语文

英语

数学

物理

生物

化学

地理

历史

政治

合计

本科及以上学历

1

1

1

2

1

1

7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1

3

3

合 计

1

1

1

4

2

1

10

备注

寻甸县民族中学

岗位

学历条件

语文

英语

数学

物理

生物

化学

地理

历史

政治

合计

本科及以上学历

1

1

2

1

1

1

1

1

1

10

备注

政治岗位专业要求民族学,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并入历史岗位进行招聘。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1日至5月2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寻甸县教育局老办公区。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或户口册、毕业证、普通话测试水平等级证,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英语教师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报名表上注明。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不受理网络报名及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分学校按专业岗位统一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岗位计划的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的,将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民族中学政治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并入民族中学历史岗位进行招聘,岗位计划数并入增加。

  5.资格审查:寻甸县教育局

  六、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命题范围为相应学科岗位专业知识(招聘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招聘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依据笔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若出现等额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招聘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若出现等额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报考招聘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分之和。笔试成绩、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及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报考招聘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二)时间安排

  1.笔试考试时间:2012年6月2日上午9:00—11:30。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6月1日到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领取(地点:寻甸县教育局新办公楼2楼)。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聘程序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各岗位(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不同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在考核和体检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余下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政发〔2008〕21号《昆明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和昆人通〔2008〕54号《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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