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的毕业生。
(二)报考精通少数民族语言必须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岗位的报名要求
1.报考精通少数民族语言必须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岗位的考生,必须先参加2012年6月3日至5日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民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进行网络报名参加笔试,否则无效。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考生自行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相关事宜。
(三)联系电话
普洱市人社局 0879—2129579
思茅区人社局 0879—2122106
宁洱县人社局 0879—3316289
墨江县人社局 0879—4239268
景东县人社局 0879—6220756
镇沅县人社局 0879—5811219
景谷县人社局 0879—5229240
江城县人社局 0879—3721280
澜沧县人社局 0879—7221240
西盟县人社局 0879—8345263
孟连县人社局 0879—8723565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特设岗位教师”四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不受所服务县(区)户籍限制,报考所服务的县(区)符合的岗位时,报名表中“户籍或生源地”一栏请选择填报所服务县(区)的名称。
(五)其他要求
参加2012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行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的特点做补充要求;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各县(区)体检医院为县(区)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市直事业单位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各县(区)在县(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组织纪律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邀请市、县(区)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进行监督检查。
《2012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