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楚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楚雄市201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岗位空缺、工作需要的原则;
(四)专业对口、考试聘用的原则;
(五)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报考市卫生系统检验和医学影像专业的,必须是医学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其他专业的,必须是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必须具有所报考专业相应的学历,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方可报考;限招楚雄州生源,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2年7月5日以后出生,含7月5日,下同)。
2.报考市教育系统音乐、体育、美术、初等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其他专业的,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招楚雄市生源,年龄在30岁及以下。
3.报考市委党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的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招楚雄州生源,年龄在30岁及以下。
4.报考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的,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招云南省生源,年龄在30岁及以下。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上述职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楚雄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该信息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可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楚雄州人才网”、“楚雄在线--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栏查询,也可电话查询,电话:0878-6113007。
(二)报名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9日9:00至7月5日24:00。
(三)报考流程
1.网络报名
考生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先注册,再按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后第二天重新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者根据系统提示的未通过原因重新报名;通过者需在本网站的网上缴费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7日。考试费按《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取50元,即《公共基础知识》50元、《专业知识》50元。其中报考教育系统并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需缴纳结构化面试考试费50元。报考人员根据州、县(市)提供的招聘职位计划选择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审核
2012年的网上报名审核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先由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性别、民族、年龄、学历、学历类型、毕业年份”等6项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符合岗位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再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照片、生源地、专业、岗位其它条件”等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人工审核。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报考比例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县乡基层卫生单位紧缺急需岗位经报名后,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但又确需开考招聘的,报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不受招聘比例限制。报名结束后因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不开考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退费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至7月21日。但因考生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4.准考证打印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考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应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7月24日至8月4日。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和考场规则,以免耽误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上午9:00至11:00。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下午14:30至16:30。
教育系统教师职位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科目
1.教育系统教师职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结构化面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专业知识》和结构化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
2.除教育系统外其它系统职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专业知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
3.成绩计算
(1)教育系统教师职位的成绩计算:《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35%+结构化面试成绩×15%。
(2)除教育系统外其它系统职位的成绩计算:《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均为100分。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4.考试成绩的公布:8月10日前在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栏公布。
五、资格复审
综合成绩公布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成绩相同,则依次优先确定《公共基础知识》较高的考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8日前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主要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届时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提交放弃资格复审书面申请的考生,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未就业无报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数1:1等额确定。若因为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毕业院校、专业(或原工作单位)等。
(五)按规定程序在2012年8月28日前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六)凡属录聘到乡镇工作的,原则上分配到山区乡镇,且5年之内不得调动。
七、纪律
(一)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工作环节中,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发出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或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对有下列情形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四)整个考试录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及时受理考录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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