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2)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具体安排为:
9:30——11:00 《综合知识》、《职业道德》
13:00——15:00 《申论》、《专业理论知识》
2、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以附件笔试科目为准。
3、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综合知识》和《申论》科目成绩,按5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50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科目成绩,按40%和6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40分和60分;《职业道德》和《专业理论知识》科目成绩,按40%和6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40分和60分。
4、朝鲜族考生参加《申论》考试,可以用朝鲜族语言文字答卷。延边日报朝文版、延边教育出版社、延边人民出版社、延边电视台、延边人民广播电台、延边卫视中心、延边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朝鲜族岗位要求朝文答卷的,必须用朝鲜族语言文字答卷。
5、考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6、笔试成绩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也可通过12333政务公开电话查询。
(二)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1、参加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的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依次以《综合知识》、《申论》、《专业理论知识》按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工勤岗位依次以《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按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考生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保障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聘用。
5、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或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以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依次以《综合知识》、《申论》、《专业理论知识》按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工勤岗位依次以《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按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核。
3、直接进入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人员,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为最终总成绩,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核。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10〕17号),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10〕18号)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择优聘用。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程序
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组织、人力保障部门备案。
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州直事业单位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lyb.lss.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州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433-2516395、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433-2879039 。
考务咨询电话: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0433-2879081。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电话:12333
附件:
1、2010年州委(群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州委组织部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