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招聘(选聘)考试
岗位条件要求为本科学历且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4(含1:4)以上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岗位条件要求为本科学历且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1:4(不含1:4)比例的招聘岗位,以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硕士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招聘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重点测试通用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教学科研能力以及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 www.jledu.gov.cn)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按具备岗位优先条件的优先聘用;招聘岗位对优先聘用条件未作规定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 www.jled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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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吉林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 《2010年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