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吉林长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656名)
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 根据长办发〔2010〕3号和长人社〔2011〕46号文件精神,以及第二届中国·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总体安排,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6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470名,区属事业单位18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体条件
招聘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九级及以下职员岗位人员,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含);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八级职员岗位人员,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含);招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七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人员,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含)。年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在网络上进行。
(一)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6月2日9时至6月7日17时。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http://www.ccrjk.com),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8日15时,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
为避免网络拥堵,应聘人员要根据本人户籍所在行政区域按照规定的时段进行报名。具体规定如下:
二道区、南关区、净月开发区、莲花山开发区:6月2日早9时—6月3日24时 ;
宽城区、朝阳区、高新开发区、西新开发区:6月4日0时—6月5日24时;
绿园区、双阳区、经济开发区、长春地区县(市):6月6日0时—6月7日17时;
其他地区应聘人员可随时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7月6日9时至7月8日15时,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考核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无需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而且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资格审查按先考后审的原则进行。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和岗位,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数不足1:5的岗位,可能要缩减或取消。应聘人员要在报名结束前一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未公布缩减或取消的为有效报名岗位。如报考岗位缩减或取消,应聘人员需要重新选择岗位报名。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四楼405室信息科(长春市宾委路1号,市委会堂南侧),经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考试费用。
5、政策规定需要加分的,按照有关规定加分,计入最终笔试成绩。需要加分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两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所属的市或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6、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1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报名应聘。
7、本公告(包括《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及《报考指南》、《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等可在第二届中国·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