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抚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市直等21个主管部门和乐安县所属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共152个,招聘岗位详见《抚州市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本市新考试录用的公务员或新考试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抚州市2011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涉及到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如:25周岁以下,为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条件按照《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其他条件按《公告》中公布的条件为准,所有的岗位条件需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6月19日—6月24日,报名采取网上注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网上注册时间为6月19日上午8:00—6月24日下午6:00,现场审查时间为6月21日—6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考生在注册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点击“新考生注册”进入报名登记系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的考生无法进入页面修改报名表),按规定好的步骤操作,注册成功后打印出报名表(一式三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地点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网上缴费,报名费用4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至6月25日下午6:00,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内)。
3、报名人数和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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