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湘潭市韶山事业单位招聘21名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
此次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7个岗位,计划招聘21人。具体情况见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学历、年龄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3日—7月15日,时间三天。
(2)报名地点: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31-55682209)。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只提供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彩照4张。招聘岗位有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误差,概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报名费每人100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考试内容与时间
1、笔试
(1)岗位代码为01、02、03、08、11的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考试时限为90分钟。
申论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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