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招聘工作岗位15个。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和招录:
1、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或者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影视传媒中心播音主持年龄限制在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日以后出生),女性;
2、2011年7月31日前入南票户籍(南票生源地学生且报到证在市人才中心或市教育局和区人才中心或区教育局的;父母一方在南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也可报名。);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200元。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2011年8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4191302
报考者请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受理。考生也可查阅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