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省茶陵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考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条件、专业要求、名额及相关说明
职位序号 | 职位名称及名额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职位1 | 城乡社保局工作人员5人(其中在本县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中保证录用2人) | 38周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 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不受限) | 不限 | |
职位2 | 县防震减灾办工作人员2人 | ||||
职位3 | 县计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3人 | ||||
职位4 | 国资局工作人员1人 | ||||
职位5 | 城乡社保局工作人员3人 | 同上 | 同上 | 财会及相关专业 | 有会计资格证 |
职位6 | 国资局工作人员3人 |
说明:
1、参考对象必须是年龄在38周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县公民或在茶陵服务的大学生村官。
2、现在或曾经在本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连续服务两年以上的无编人员参考在考试总成绩中(按百分制计)加3分。
3、现在或曾经在本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连续服务满两年以上无编人员8月12日前由所服务单位开具证明并由单位一把手签名负责,并提供逐月工资单复印件交招考领导小组审核作为加分依据。
4、如果职位1统一划线后,在本县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上线不足两人的,则此类人员单独划线,保证2人录用。
二、方法步骤
公开招考工作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编制、监察、财政、劳动、计生、科技、国资等部门参与,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县人事局负责发布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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