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郴州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考简章
因工作需要,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四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
序号 职位名称 性别 职位数 年龄 专业 学历 备注 1 检察辅助人员 男 2 28岁周岁以下 法 律 文 秘 计算机 财 务 本科 汝城籍人员 2 检察辅助人员 女 2 26岁周岁以下
二、报考资格
1、品行端正,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汝城籍人员;
2、男性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1993年8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26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1993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方法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后确定录取对象。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16日;
2、报名地点: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3、资料要求:报名时需带本人学历证书、相关职位任职资格证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半身相片。填写《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登记表》。考生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可由其他人携带相关证件代理报名。
4、领取准考证。考试准考证到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领取,领取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
五、考试
考试总分以100分计算,开考比例为1:2。
考试分笔试、面试二部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①综合基础知识(占80%);②电脑打字测试(占20%),地点另定。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19日
(3)笔试成绩所占比例:占总成绩的70%。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1:2的比例确定,男、女各取前4名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3)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4)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占总成绩的30%
3、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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