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下半年湖南岳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3)
六、考察体检
用人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替补,替补最多不超过二次。
七、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为各自单位的招聘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协助条件和考试制卷、面试等相关工作经费。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应聘者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凡简化程序或违反工作纪律的,将宣布招聘结果无效或责令重新进行招聘。招聘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有关回避规定。
附:岳阳市2011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市人社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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