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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辽宁鞍山市公安机关招聘文职和辅警人员公告(4)

2011-12-27 15:34  |  华图网校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总成绩计算

  1、文职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即: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辅警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实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考生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即:

  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的规定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对象。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监督举报电话:2699069

  (八)聘用

  1、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由铁东区公安分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察合格后,统一分配上岗;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由铁东区公安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双方同意,继续续签劳动合同。对不合格人员,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的文职人员和辅警人员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并按规定每月为其缴纳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铁东区政府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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