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西太原政府办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第161号、〔2003〕9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考务费40元,《专业科目》考务费40元。
5.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应在5:1以上。报名人数比例不达要求的招聘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本次招聘。原设招聘岗位取消后,原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到1:3。特殊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组从单位急需、但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不能开考的岗位中确定。
6.网上报名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厅将报名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
7.《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注意网上查询。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笔试
1.应聘人员参加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以闭卷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总分达到120分以上、且《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分别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科目×60%
笔试科目不指定大纲,不定教材,不指定复习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专业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对象的确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范围要在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依据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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