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圳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应届生招考公告
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时间:2012年1月10日10:00至2012年1月20日17:00。
笔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1:30。
笔试地点: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和深圳市各设一个考点,详细考试地点以考生打印的准考证标注为准。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卫生系统直属事业单位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0名,具体岗位参见《2012年2月深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2011年、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考生最高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则最高学历为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2)岗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最高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护理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护理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外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要求:
在《招考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考岗位表》要求的报考年龄报考;没有的,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71年2月1日及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66年2月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2007年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5.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6.现役军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2012年1月10日10:00至2012年1月20日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2012年2月15日16: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岗位要求具体研究方向的,考生的以下任意材料需有相关研究方向的描述或内容:(1)学历及学位证;(2)毕业生推荐表(函);(3)成绩单;(4)毕业论文。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划定。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此次招考笔试科目为基本理论与技能和相关知识(一科,按专业分),分为护理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临床医学和中药学等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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