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辽宁葫芦岛市招聘128名社区矫正助理员的公告(2)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近期免冠照片4张(2寸),填写《葫芦岛市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助理员报名表》,到本人所在县(市)区司法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2012年3月22日。
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和《葫芦岛市司法所社区矫正公益岗位开发计划表》(附后)中各县(市)区招聘岗位职数,定向报名,报名时选择且只能选择应聘某一个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助理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报考名单将在“葫芦岛法律服务网”上公布,应聘者可以自公布报考情况之日起在一周内更改报考志愿,每名应聘者只有一次更改报考地区的机会。最后报名成功者名单同样在该网站上公布。
2、资格审查
由所在县(市)区司法局、人社局(劳动局)共同负责。
3、考试费用
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100元。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心理咨询方面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4月10日。具体要求和安排由市、县两级以公告形式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hld.lss.gov.cn)或葫芦岛法律服务网(http://www.hldflfw.com)查询。
(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县二级司法局会同市城乡就业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名额1:2的比例来确定。各县(市)区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葫芦岛法律服务网”上公布或向各地联系人了解。
5、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实际招聘名额1:1的比例来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地点为市中心医院二部。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县两级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应聘者成绩并列,以具备招聘条件(六)之一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招聘人数未达标情况时,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