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局招聘公告(2)
(二) 应聘人员只可选取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招聘条件,确认本人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原则上应聘人员须本人履行报名手续,他人不得代为报名。
(三)笔试开始前3天,应聘人员自行从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的公共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具体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技术、网络管理岗位加试网络管理、数据库管理和软件编程内容。
(二)笔试于2012年5月5日在乌兰浩特市进行,具体地点和各科目考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盟人社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翻译岗位面试包括英语口语会话测试。除翻译岗位在进行英语口语会话测试时应使用英语外,面试考生在参加面试时均应使用汉语进行面试。
(二)面试时间为2012年5月,面试地点在乌兰浩特市,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的体检、政审考核、聘用及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盟人社局网站(网址:rsj.xam.gov.cn)或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jobs.com/ksw)查阅《2012兴安盟公安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2012年兴安盟公安局使用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实施方案。
(三)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笔试、面试考前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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