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吉林省东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八、政策待遇
(一)2012年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进入东丰县事业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任职定级时,按照新聘用人员任职定级资格条件确定职务和级别。
(三)正式聘用的毕业生,5年内其人事关系不得调出东丰县。
(四)正式聘用的毕业生,满足(三)条件的,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规定,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县财政代为偿还。
(五)正式聘用的毕业生,纳入到县“两高一低”后备干部队伍。东丰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将进行跟踪管理,重点培养。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培训等事项中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可以按有关程序提拔使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 林 人 才 网 站:(http://www.jlrc.com.cn)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lyhrss.gov.cn)、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feng.gov.cn)、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dfldbz.gov.cn)以及各院校校园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同时在辽源公众信息网、辽源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0437-6319355(东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437-6218730(东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