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宁乡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4)
九、聘后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首聘五年。
2、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7881282,0731-87899568。
附: 《宁乡县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宁乡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宁 乡 县 教 育 局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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