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南长沙市望城区招聘56名政府雇员简章(3)
(八)签订雇员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定《政府雇员聘用合同》,一般三年一聘,试用期一年。被聘对象工资福利参照聘用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并按城镇企业职工性质缴纳“五险一金”。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政府雇员招聘工作由区人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为招聘工作成员单位,招聘不收报名费,招聘工作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望城区监察局 0731-88062354
咨询电话:望城区人社局 0731-88081720
附件1: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1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