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水利厅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聘方案(2)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1,达不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但对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批准,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在湖南水利网、湖南水文公众信息网站公布。
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验》(主要包括基础知识、逻辑判断、阅读理解、数学推理、材料分析等)和《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两科的平均成绩为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
上午09:00—11:00考《综合知识测验》
下午14:30—17:00考《综合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测验》成绩排名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 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 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水利网、湖南水文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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