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招聘73名中小学教师公告(3)
五、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拟聘人员须与教育局签订协议,不愿签订协议或在规定时间未到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替补人员。
报名地点:苏仙区教育局417室(王仙岭生态公园对面,乘21路、22路、27路、33路公交车可直达)。
联系电话:2473558(苏仙区教育局) 2890097(苏仙区人社局)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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