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沈阳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 11号)精神,沈阳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组织形式
沈阳工程学院负责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和招聘公告,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
省人社厅和教育厅负责对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用人员备案手续等。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有关招聘政策、招聘信息及考生注意事项等发布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沈 阳工程学院校园网(www.sie.edu.cn)。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招聘办法、资格条件等详见网站招聘公告及计划信息表。
(二)报名
报名时间:从发布信息之日起一周内。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沈阳工程学院人事处报名。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 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一致。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三)考核办法
(1)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及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
a、笔试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沈阳工程学院校园网人事处公告栏。笔试内容及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沈阳工程学院商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