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招聘公告(2)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参加面试。
当符合投诉电话值守员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60名时,符合调解员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40名以上时,将根据学历层次、职业资格、毕业学校类别、工作经验为优先条件分别选取60名和40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当各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的不予开考,保留空缺职位。
四、招聘考试
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采取面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1、投诉电话值守员
(1)面试;
(2)操作考试。
测试计算机打字速度。
2、调解员
(1)面试;
(2)操作考试。
a、实测驾驶技术;
b、测试计算机打字速度。
面试。以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及发展潜力等为主要内容,面试时间为10分钟/人。
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于7月23日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http://www.hn315.gov.cn)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面试和实际操作成绩分别按70%和30%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聘用
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由总队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最终拟聘用人选,并公示7天。
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务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才派遣。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或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工作待遇
1、投诉电话值守员报酬参照机关科员工资核定。社会保险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执行。
2、调解员报酬参照投诉电话值守员的工资提高1-2个挡次核定。社会保险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执行。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B栋
联系人:余明昆
联系电话:0731-89967506
传真:0731-89967500
邮箱:934928627@qq.com
附件: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
2012年7月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