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4)
4、注重培养使用,促进茁壮成长。各地要依托党校、团校、农校等教育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对大学生村官开展教育培训。要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让他们参加或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村级(社区)事务管理和决策。乡村(街道)党组织要结合村屯(社区)实际和大学生村官的特长,给他们分配具体任务,提供干事的机会和舞台。要鼓励他们放手工作、带头创业,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的本领,积累基层工作经验,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和党政后备人才。
5、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要在全省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重大意义,让社会各方面了解、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要以全省“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为契机,大力宣传大学生村官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开展这项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建功立业。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