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益阳沅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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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2年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编委会议纪要》(沅编会纪[2012]01号)、中共沅江市委《2012年第5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沅会纪 [2012]4号)的精神,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公开招聘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招聘计划与职位
见附表一: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与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体检和考核、公示与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1)户籍条件。报考畜牧水产局、沅江一中、三中、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位,以及卫生局(下属单位)的临床医学、护理、预防医学、医学文秘、医学影像、妇幼卫生、中医职位的,不受户籍限制。其他职位,面向沅江市内户籍考生(含考生父母、配偶具有沅江户籍,父母、配偶在沅江工作及在沅江服务的“四项目”人员)。
(2)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7月23日(如:30岁以下,是指:1981年7月23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76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除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招聘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3、学历与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审查以用人单位在资格审查时认定、人社局审定的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人社局加强对资格审查的指导,监察局全程监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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