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7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2)
五、考试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本次考试分三轮进行。笔试,专业测试(说课、上微型课),综合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第一轮考试:笔试
全体考生参加统一的笔试。
考试内容: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知识,素质教育理论和新课程理论及其运用,写作。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第一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分学科,按照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依据第一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第二轮考试的名单(成绩与参加第二轮考试的最后一位考生相同者,一并参加第二轮考试)。
2、第二轮考试:专业测试(说课、上微型课)
说课、上微型课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内容,时量为13分钟,其中说课3分钟、上微型课10分钟。第二轮考试成绩=(说课与上微型课成绩)×50%。分学科,按照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第一轮与第二轮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第三轮考试的名单(成绩与参加第三轮考试的最后一位考生相同者,一并参加第三轮考试)。
3、第三轮考试:综合面试
第三轮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
4、本次招聘最终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第二轮考试成绩+第三轮考试成绩
5、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芦淞教育信息网)。
(二)“绿色通道”引进初中优秀教师
符合“绿色通道”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只参加另行组织的课堂教学考核,课堂教学考核时间、地点、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详见芦淞教育信息网)。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
六、体检与考核
分学科,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依据本次招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如果某学科最后一个招聘职位出现相同成绩,则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该职位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其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职数缺额从该学科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者按上述规定程序参加体检、考核。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均合格者在芦淞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七天,如无异议,则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公示期间被取消拟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职数缺额从该学科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者按上述规定程序参加体检、考核、公示、拟聘用。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并经芦淞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绿色通道”引进人员,体检与考核均合格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公告信息及拟聘信息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教育网、株洲市芦淞教育信息网发布,其他招聘信息只在芦淞教育信息网(http://www.ls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查阅,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2、本次芦淞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解释权属芦淞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 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举报监督电话: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芦淞区监察局0731-28580930
芦淞区教育局0731-28580517
芦淞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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