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
4、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教)成绩占40%的比例(播音主持和节目制作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试镜或上机操作占30%) 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面试(试教)、试镜或上机操作、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四)体检和考核。
面 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按应聘者的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并认真组织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1、如有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方面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等情况,用人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2、在公示与聘用之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终审。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举报电话:2722461、2738682,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
附表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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