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2)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9:00-11:30。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划定合格分数线。
报考沈阳市外事工作办公室、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位的考生,只进行专业外语科目的测试(笔试和口语),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口试成绩×50%。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和公示,不再进行资历评价和面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由报考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单位。
(三)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5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
报考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同时考生携带从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考单位另行通知。
(四)资历评价
资历评价与资格审查(复审)同步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资历评价,评价主要依据考生的学历及在基层机关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及考核奖励等情况,分项赋分后汇总计算资历评价成绩(见附件:公开遴选资历评价量化赋分表)。遴选单位计算各要素赋分后,经考生确认并签字生效。资历评价后,由遴选单位依据笔试分数与资历评价分数相加后得分,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报考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再进行资历评价,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由遴选单位经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
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文件筐作业等多种形式。
面试阶段各遴选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30%+资历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报考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的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者的基层工作实绩和工作表现;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确定遴选人员与体检。遴选部门经过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包(zip格式)
==========================================
1、2012年沈阳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2012年沈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3、公开遴选资历评价量化赋分表
4、遴选报考指南
5、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2539048
笔试考务电话:2253256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2539006
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见《遴选职位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