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省天等县事业单位招聘8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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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报名地点: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补充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定于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8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简章发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21日至1994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职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5、有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行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人数、条件、范围
招聘职位名称、招聘人数、条件、范围详见附表《天等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2、报名地点: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1)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名;
(2)招聘职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已婚者还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吋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预审后,报考人员填写《天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交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6〕176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还所交材料和费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在报名期限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在资格审查期限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及虽然通过资格审查但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开考职位的人员,在接到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可以改报其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3日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到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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