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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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下午19:00—12月29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月1日上午9:00—3日下午17:00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招聘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岗位的须为国家“211”、“985”工程的高校应往届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2013年7月31日前拿到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须为应往届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2013年7月31日前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的,最高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类本科。报考区教育系统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为应往届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31日前拿到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教师岗位需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所学专业教师岗位可延迟至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学科的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其他学科达二乙;计算机取得应用能力等级或者合格证书。
(七)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区直事业单位岗位招聘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招聘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按以下程序进行: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所需条件
1、区直事业单位岗位(50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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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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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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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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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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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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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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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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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财政、财务管理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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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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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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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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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工民建、市政工程、路桥、工程造价、测绘等城市建设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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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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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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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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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经济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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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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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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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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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法律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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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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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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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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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环境科学、热能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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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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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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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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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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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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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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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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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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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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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岗位
|
1
|
档案管理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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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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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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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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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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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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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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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社会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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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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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岗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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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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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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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岗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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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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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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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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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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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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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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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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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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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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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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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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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妇幼保健专业。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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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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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应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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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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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预防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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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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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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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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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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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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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管理岗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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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园林、绿化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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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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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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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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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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