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长沙市开福区法院招聘司法警察工作公告(2)
3、考试
(1)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时间:2013年1月11日上午。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2)笔试
时间:2013年1月11日下午,考试地点:法院办公楼六楼
内容为公共科目(包括法律基础知识)。
4、面试:时间2013年1月18日上午。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考察。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差额考察、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6、体检。按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长沙市内指定医院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合同期限及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本院将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
2、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月收入1500元,年终享受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奖;
3、本院依法为被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个人负担相应保险费;
4、本院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问题。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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