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津市市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
三、其他
1.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发给准考证。笔试、面试时,参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原件。此次招考免收报名费用。
2.纪律要求:本次公开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考录用的全过程由津市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从事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的人员与报考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有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津市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6-4212380,电子邮箱:jsszzbgbes@163.com。
附件:《津市市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津市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
附件
津市市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专业要求 |
引进数量 |
学历要求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1 |
本科及以上 |
给水排水 |
1 |
本科及以上 |
城市规划 |
1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分析 |
1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造价 (设计) |
1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 |
2 |
本科及以上 |
金 融 |
1 |
本科及以上 |
作物栽培 |
1 |
本科及以上 |
畜牧兽医 |
1 |
本科及以上 |
植物保护 (蔬菜农残检验) |
1 |
本科及以上 |
文科类 |
2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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