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新宁县耕地质量监督管理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合成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30%,《农业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者,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排名。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合成总成绩相同者,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的为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天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且只能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复审和考核
对所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
(六)公示
复审考核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公示,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坚持原则,照章办事,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招聘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事招聘考试工作人员,凡按规定需要回避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新宁县人事局
新宁县监察局
新宁县农业局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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